香港入境事务处(香港入境处)提醒市民,在2018年11月26日之前发出的旧款智能身份证于2025年分两阶段失效。第一阶段涵盖在1970年或之后出生的旧款智能身份证持有人,其旧证已于2025年5月12日起失效。第二阶段涵盖在1969年或之前出生的旧款智能身份证持有人,其旧证将由2025年10月12日起失效。
失效的身份证不能用作入境事务用途
(如办理申请及出入境手续)
出入境方面,失效的身份证不能用作办理出入境手续,市民须使用有效旅行证件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失效的身份证办理入境手续的市民须交回该失效的身份证,而香港入境处人员会按情况着令该身份证持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换领新身份证。
另外,持失效身份证向香港入境处提出申请的市民须交回该失效身份证,而香港入境处人员亦会按情况着令该身份证持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换领新身份证。视乎相关申请的要求,该人可使用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有效的旅行证件)办理有关申请。然而,若法例要求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方可提出申请(例如申领特区护照必须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则申请人必须先换领新身份证。
办理换证方式
人事登记处
➤仍持有旧款智能身份证的人士,须预约于观塘(临时)办事处(只适用于拟在2025年10月11日或之前办理的申请)办理换领新身份证。观塘(临时)办事处将会为市民提供办理身份证申请服务至2025年10月11日。
➤拟于2025年10月13日或之后办理换证申请的市民,请预约前往其余六间人事登记办事处递交申请。
申请个人证件服务站
持有有效本地签发旧款智能身份证的人士,即1969年或以前出生仍持有旧款智能身份证的人士,亦可在其旧款智能身份证于2025年10月12日失效前,使用设置于将军澳入境事务处总部的“申请个人证件服务站”以全自助形式办理换证申请,无需预约。
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须在返港后30天内补办换证手续。
有关安排的详细资料,请浏览香港入境处网页。如有任何查询,可与香港入境处联络:
查询热线:(852)2824 6111
传真:(852)2877 7711
电邮:enquiry@imm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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